约定20万包养一个月,仅一天就卷钱跑路。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_驳回诉求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约定20万包养一个月,仅一天就卷钱跑路。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11月14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李男与张女约定,张女为李男提供性服务,按5000元/晚计价,李男对张女的服务满意,约定20万元包养张女一个月。张女收下20万元后,仅为李男提供了一天服务,就以身心受损为由离开。李男将张女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所有款项。

张女委托本所代理案件。律师认为,李男与张女之间系不正当包养关系,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案涉款项系不法原因产生的给付,法律不予保护。

法院裁定驳回李男的全部诉讼请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认为李男与张女涉嫌嫖娼,但已过行政处罚时效,不予处罚。



部分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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