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未公证就办不了遗产过户?可以这样处理
老人在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之后订立遗嘱,遗嘱表明将其名下财产转移给他人,但遗嘱未进行公证,无法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怎么办?
江女士和自己的丈夫黄先生恩爱多年,但是并未生育,只是收养了一个男孩,在黄先生去世之后,江女士身体一直不好,但江女士的养子却因为工作繁忙无法陪伴左右,于是江女士的侄孙女张小姐一直负责照顾江女士近十年。
在江女士因病去世之前,江女士告知张小姐,愿意在自己去世之后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送给张小姐,江小姐的养子也已经明确表示放弃了继承遗产。
张小姐在江女士去世之后,全程负责办理了丧葬事宜,张小姐也向江女士的养子表示自己愿意继承遗产,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可因《遗嘱》未办理公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告知张小姐无法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也无法对房屋进行处置。
我所律师拿到案件之后和张小姐沟通案件详细情况,了解诉求后给张小姐出具了两种解决办法。一、让江女士的养子办理继承过户后将房产赠予给张小姐;二、走诉讼程序,列江女士的养子为被告,将遗嘱作为证据提交,从而确定房产由张小姐继承所有。
张小姐经过咨询之后,慎重选择了第二种方案,于是我所律师及时拟定起诉材料,准备证据,起诉立案。由于两人对于涉案的遗产本身不存在太大的纠纷,经过法院诉前调解,最终确认江女士名下房产由张小姐继承,江女士的养子也表示其愿意为张小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提供必要协助。
按照法律规定,老人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名下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老人生前订立过遗嘱,虽然我国民法典并未要求遗嘱必须经公证才有效,但基于法律风险的考虑,未经公证的遗嘱中涉及重要财产处置的,一般不能直接执行。建议最好在老人过世之前将遗嘱公证,避免遗嘱造假,也更方便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科普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