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对账变更诉求 包工头获7.5万工程款_各类合同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庭前对账变更诉求 包工头获7.5万工程款

01月26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建工集团欠王某尾款

王某委托法咨公司立案

庭审临近

王某委托本所开庭

律师核对账目

认为王某作为包工头

应当主张工程款

而不是劳务费

且金额并不准确

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开庭当日

王某与建工集团达成调解

建工集团向王某

支付7.5万元


部分法律文书


颜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书_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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