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万工程款未付 3个违法转包方承担责任_各类合同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19.3万工程款未付 3个违法转包方承担责任

01月27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王某在李某处承接一别墅建设工程

别墅竣工验收后

王某认为还有19.3万工程款未付

李某称已经超付3万余元

王某委托本所维权

律师将转包方李某、朱某、建筑公司

都列为被告

律师认为

建工合同无效应当参照合同约定处理

转包方应当在

未付工程款内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多次庭审对账

法院判决李某支付工程款19.3万及利息

建筑公司在31.23万元内承担付款责任

朱某在3192元内承担付款责任


部分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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