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动态丨股东知情权如何维护?__公司法_法律常识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法律常识

21动态丨股东知情权如何维护?

09月15日

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获得关于公司重大事项和内部运营情况的信息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对于股东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那么,股东知情权如何维护呢?

7bdf700ae16825a48fcb02b4cb285d6.png

李某与段某合伙设立A公司,约定李某占股40%,自A公司成立两年以来,段某未曾对李某披露过公司的经营状况,李某也一直未参与分红,李某作为股东的知情权及分红权没有得到保障,遂要求起诉至法院。

律所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A公司发出《查阅公司会记账簿申请书》,要求A公司提供自A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等资料供李某查询。A公司未配合,遂起诉至法院,A公司要求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李某及李某委托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查询、复制。

2fcebb6fb1bcea3ae1ba2fea75bf996.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七条之规定,李某有权查阅、复制A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A公司系两人股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李某诉请查阅A公司的会计账簿(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系其行使股东自益权所需,符合该法律规定;

李某诉请查阅A公司的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因会计凭证对会计账簿的查阅具有必要性和印证作用,且李某与A公司的其他股东就公司财务状况可能存在重大争议,李某诉请查阅会计凭证具有必要性;
李某可能采取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查阅的方式行使知情权,律师、注册会计师系依法或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李某的该请求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有义务予以配合。

52f9a041f50e2ce7765099e5466c38d.png

                                             支持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返回上一页

联系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万达广场B区写字楼22009 -22010

联系电话

13142021186

联系邮箱

42007147@qq.com

回到顶部

13142021186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微信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433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15099号-1

Copyright © 2020 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图片视频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致歉

预约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