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说法丨婚后卖掉婚前个人房产购买新房还算个人财产吗?


艾米系某上市公司高管,事业有成,收入颇丰。2023年艾米在网络上认识比自己小15岁的男友李某,两人一见如故,感情迅速升温,在认识一个月后步入婚礼殿堂,两人共同居住在艾米婚前购买的房产内。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现有住房已经无法满足需求,李某要求艾米卖掉现有住房,全款购买新房,则无需承担房贷。但艾米认为现有住房为自己婚前个人财产,不同意卖出,两人可以共同贷款购买新房。两人因此产生矛盾,艾米遂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风险。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婚后所得共同制,但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仅以房产购买的时间来判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对于实际出资人而言存在不公平之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加部分的性质,不能一概而论。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仍是个人财产。孳息,是指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婚姻关系中,一般包括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和房屋租金等收入。自然增值,则是指财产的价值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增加的情况,如不动产价格的上涨等,与夫妻双方的经营、管理没有关系,也就是没有夫妻双方精力方面的投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