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公司经理未签劳动合同获双倍工资19万元_劳动劳务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海外公司经理未签劳动合同获双倍工资19万元

01月12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李先生入职贸易公司

担任秘鲁公司经理

约定年薪30万

工作一年未签劳动合同

贸易公司每月仅向李先生

发放3000元左右工资

李先生委托本所维权

贸易公司认为    

李先生作为秘鲁公司经理

属管理人员有签订合同的义务

律师认为

李先生与贸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在贸易公司没有管理职能

劳动仲裁委裁定

贸易公司向李先生支付

27万元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万元


部分法律文书





返回上一页

联系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万达广场B区写字楼22009 -22010

联系电话

13142021186

联系邮箱

42007147@qq.com

回到顶部

13142021186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微信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433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15099号-1

Copyright © 2020 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图片视频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致歉

预约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