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最低基数缴社保须补差 向员工支付工伤待遇14万元_劳动劳务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公司按最低基数缴社保须补差 向员工支付工伤待遇14万元

11月04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李某2018年3月入职公司

2020年11月

李某因工受伤导致8级伤残

李某平均月薪6800余元

公司仅按最低计数为李某缴纳社保

李某委托本所维权

法院判决公司向李某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32884.94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5304.2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5304.2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2960元

共计146453.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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