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逃避连续用工责任让员工与门店签订劳动合同 仲裁一审驳回 二审改判公司支付6万元_劳动劳务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公司为逃避连续用工责任让员工与门店签订劳动合同 仲裁一审驳回 二审改判公司支付6万元

03月25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李某经某珠宝公司安排

先后在5家门店(个体工商户)工作9年

与各门店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让李某无薪待岗

李某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辩称为代管关系

仲裁驳回李某请求

李某委托本所代理一审

律师到长沙五城区市监局

调取5家门店工商内档

另案起诉5家门店

通过庭审提问程序确认5家门店均与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

一审法院仍以李某与门店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全部诉求

律师撰写3759字上诉状并无偿为李某代理二审

二审改判公司向李某支付66222元


部分法律文书


17.jpg


返回上一页

联系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万达广场B区写字楼33010

联系电话

13142021186

联系邮箱

42007147@qq.com

回到顶部

13142021186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微信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433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15099号-1

Copyright © 2020 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图片视频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致歉

预约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