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男老师猥亵7名男学生一审获刑8年
1月7日,备受关注的“四川教师强制猥亵男学生”案件在成都一审宣判。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岗被控犯强制猥亵罪一案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梁岗有期徒刑8年;禁止梁岗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职业。
据悉,被告人梁岗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达成和解,并当庭道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被害人近亲属、成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宣判。
新闻回顾
据此前媒体报道,2020年4月30日,12位男生网络发文曝光曾遭男老师梁岗猥亵。这次举报并不是首例,梁岗曾于2018年11月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年5月22日,梁岗被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撤销了对梁岗的原不起诉决定,将原案与本案合并审查;9月4日,以梁岗涉嫌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起诉书显示,2016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梁岗利用其曾任宜宾某中学、成都某中学化学老师、班主任的身份,对1名中学就读学生、6名中学毕业学生实施强制猥亵,其中2人为未成年人。
2020年11月12日,该案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检察院指控梁岗曾对多名男学生实施猥亵。
据悉,被告人梁岗在法庭上只承认了与其中3名原告有过性接触,但称系对方主动且自愿,而另外4人陈诉的内容为诬告。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梁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轻微,应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为梁岗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要求对梁岗顶格判处15年有期徒刑,检方认为梁岗存在对被害者负有特殊职责、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罪行等情况,应对梁岗从重判处。
2021年8月17日,该案在成都市成华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受害者:希望成为典型
2022年1月7日,成华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岗于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某中学任教期间,先后将当时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夏某某,毕业后就读大学的学生龚某某、杨某等6人,分别约至梁岗家中、酒店,实施强制猥亵行为。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岗强制猥亵7名被害人,对象包括正在接受其教导的学生和已毕业的学生(其中未成年人2名),属于法律规定的强制猥亵罪的“其他恶劣情节”,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对于这一结果,受害者刘胜(化名)表示,综合庭前的种种案外因素已经有所预料,但还是十分失望,将评估后再考虑是否向检方提出抗诉申请。
“现在即使顶格判处他,对我们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他在我们身上已经有了强奸的行为”。受害者李铭(化名)说,他最新的心理评估显示,他为轻度抑郁轻度焦虑。
李铭认为,本案的意义已不仅在于他们个人,最重要的是让本案成为男性受到性侵案例中的一个典型案例,让之后的人也能更勇敢地维权。
在法律上,猥亵、强奸本身难以认定,因为这些案件通常发生在私密场合。在本案中,双方是师生关系,事发距今较久,仅有受害一方的指控,而被告人不承认,收集证据比较困难。
根据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他恶劣情节”在司法上的定义较为模糊。
本案的作案者是老师,而梳理类似的案件,发现邻居、亲属……“熟人”几乎成为令人心悸的名词。在我们身边,究竟有多少人曾遭受过或正在遭受性侵伤害?还有多少人是披着善良外衣的魔鬼?
希望全社会能够高度重视性侵害这一犯罪现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受害者不只是女性,还有男性,甚至不分年龄段。对于性侵害犯罪,除了法律的严惩,更需要整个社会在教育和保护方面的共识。
(综合上游新闻、成华法院、闪电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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