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罪又犯罪!偷渡人员境外真实遭遇曝光_律所资讯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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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罪又犯罪!偷渡人员境外真实遭遇曝光

02月28日 作者:
近日,关于“缅甸网红李赛高
真实身份是缅北诈骗团伙”的
消息在网上热传

有没有冤枉李赛高
暂时只能打问号
相信爱看短视频的朋友
应该还记得
“欢迎来到我的世界”变装特效
曾经在抖音上播放量上亿

这让“缅北”火了一把
缅甸北部的大火
让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
开始产生对缅北的憧憬
甚至还有些人信以为真
吵着闹着想要去
但是在一一姐眼中
缅北绝不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如果说“北上广不相信眼泪”
那这里更是连人命都不相信
不信?咱们让事实说话
一起来看看所谓的“天堂”↓↓
是不是感觉到震惊
甚至觉得不可思议
但就是缅北的现状
这个问题里面包含了云南警方曾曝光
偷渡人员境外遭遇的视频


对待赴缅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但还是有人蠢蠢欲动↓↓
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仅2021年,就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9965人、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4744人,起诉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915人
一一姐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
2022年关于偷越国(边)境罪
在湖南判决的4起案件
涉案地全是缅甸
偷渡人员中年纪最小的还是00后



真是让人痛心!
本是大好年纪,怀揣梦想去淘金,结果钱没挣到,却受罪又犯罪。
那么问题来了!

什么是偷越国(边)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两款罪,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境外不是你梦想中的天堂
轻信虚假宣传
非法偷渡出境
等待你的将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真正的美好就在你的脚下
请待在你的世界
娇贵的小公主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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