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摩托车互撞该如何划分责任?见人受伤却肇事逃逸?该罚!_律所资讯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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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摩托车互撞该如何划分责任?见人受伤却肇事逃逸?该罚!

06月23日 作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遇到两车相撞的现象,这属于常见的交通事故,但双方均无证的两轮摩托车相撞又该如何划分责任,一方肇事逃逸是否要承担全责呢?


案情回放


2020年4月,宋某驾驶未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沿某路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交叉路时,遇喻某驾驶未注册登记的两轮摩托车沿相对方向行驶至交叉路左转弯,因喻某驾驶摩托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宋某驾驶摩托车未注意行车安全,致使两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喻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宋某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交通警察大队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于2020年5月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宋某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喻某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喻某受伤后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本次事故中,喻某身体多处骨折,经鉴定已经构成九级伤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喻某委托二十一世纪律所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要点


我所律师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及送达回证、医院疾病诊断书、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卫生院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住院费清单、住院收费票据、收据、修车票据、发票、司法鉴定书及发票、工资流水等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予以佐证。并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宋某赔偿263036元;(其中医疗费32419元;后续治疗费12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740元;营养费4500元;伤残赔偿金159368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误工费17100元;护理费15120元;交通费3000元;鉴定费2624元;修车费565元;交警队取车费600元和其他损失1000元)。



办理结果


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保护,喻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认定恰当,法院予以采信。喻某造成的损失法院统计共计249157.8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之规定,判决宋某赔偿喻某2491578元。限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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