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女子患艾滋后卖淫,被控传播性病罪_律所资讯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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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女子患艾滋后卖淫,被控传播性病罪

12月01日 作者: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自从20世纪80年代被人类发现,艾滋病已经带走了3000多万条生命,因为尚无有效疫苗和治愈药物,所以很多人谈“艾”色变。


近日,浙江金华,当地检察机关披露了一起和艾滋病相关的案件,网友表示看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据起诉书相关信息显示,一名67岁女子徐某(化名)曾因卖淫被警方罚款400元。2014年,她被确诊为艾滋病患者,此后便一直按期领取并服用阻断药物。


2021年1月至2月期间,徐某在明知自己有艾滋病,仍然隐瞒许某(化名)自己患病的事实,并由徐某提供避孕套,先后2次分别以300元、400元的价格为许某提供有偿性服务。


9月12日,经过检测,许某的艾滋病抗原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


目前,该女子因涉嫌传播性病罪,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卖淫,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法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并不是个例,以“艾滋病”和“传播性病罪”为关键词,截至12月1日15:00,在中国裁决文书网上共检索出336篇相关文书。


宣传预防艾滋病的科普知识,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大家整理了艾滋病相关的法律法规↓↓↓


艾滋病相关的法律法规


关于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之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根据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界定了两种罪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1、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2、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传播性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传播性病行为是否实际造成他人患上严重性病的后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就规定了故意传播艾滋病是“重伤”。


艾滋病不是法外之地,恶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

截至2020年底,中国超过105万人感染艾滋病病毒,而2021年1-10月,湖南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8%。如果不小心被传染了艾滋病病毒,在及时阻断之余,一定记得收集好证据并及时报警,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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