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演讲后从台上摔下构成十级伤残 学校及保险赔16.7万_人身侵权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高中生演讲后从台上摔下构成十级伤残 学校及保险赔16.7万

11月20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高三学生王某作为学生代表

在操场的讲台上演讲后不慎摔伤

构成十级伤残

学校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王某自己有责任

王某委托本所维权

律师认为讲台有120公分才两个台阶

需要手脚并用才能爬上去

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王某本人无责

法院判决学校和保险公司赔偿

王某1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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