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法院当庭宣判无罪 程序正义VS实体正义_刑事辩护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无罪】法院当庭宣判无罪 程序正义VS实体正义

01月04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李先生醉酒驾驶被交警当场抓获

检察院认为李先生构成危险驾驶罪

李先生自愿签署认罪认罚

由于李先生在诈骗罪缓刑期间

定罪将被撤销缓刑

数罪并罚执行三年以上实刑

李先生委托冯晓辉律师辩护

冯晓辉律师指出抽血前医护人员

用酒精给李先生的皮肤消毒

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血检报告》不能作为定罪证据

经过三次开庭

法院判决李先生无罪!



部分法律文书





返回上一页

联系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万达广场B区写字楼22009 -22010

联系电话

13142021186

联系邮箱

42007147@qq.com

回到顶部

13142021186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微信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433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15099号-1

Copyright © 2020 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图片视频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致歉

预约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