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程序员为电信诈骗提供技术?刑拘37天证据不足无罪释放_刑事辩护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无罪】程序员为电信诈骗提供技术?刑拘37天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10月26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张三是名程序员

为李四提供过

通讯传播技术支持

李四电信诈骗117万余元

公安机关将张三刑事拘留

张三被拘留37天

律师成功为其办理取保手续

律师阅卷后

认为在案证据并不能证明

李四实施电信诈骗时

使用的是张三提供的技术

也不能证明受害人被骗

与张三提供的技术有关

检察院决定对张三不起诉


部分法律文书


3 - 副本.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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