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出售202吨假冒商标水泥 刑拘34天无案底_刑事辩护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无罪】出售202吨假冒商标水泥 刑拘34天无案底

10月22日


本所办理真实案件


张三明知上家

售卖的某知名商标水泥

为假冒商标产品

依然购入202吨

转卖给下家获利2.4万元

案发后

张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律师向检察院提交

辩护意见

张三被刑拘34天

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检察院决定对张三不起诉


部分法律文书


78.不起诉.2.png


返回上一页

联系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万达广场B区写字楼22009 -22010

联系电话

13142021186

联系邮箱

42007147@qq.com

回到顶部

13142021186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微信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433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15099号-1

Copyright © 2020 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图片视频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致歉

预约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