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动态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人想利用网络赚钱。
但是在网络这个花花世界里,
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
看看我所是如何成功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当事人争取不予起诉的决定!


曾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被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移送至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认定陆某于2020年4月通过微信联系曾某为其搭建虚假的虚假国家机关网站。曾某为谋取利益,按照陆某的要求,仿造搭建了广东建设厅特种作业建筑信息网。后陆某利用该网站用于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本所律师阅卷时发现曾某搭建假冒的真实网站是广东省建筑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系统网站,该网站网页尾部记载(指导: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网站实际系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主办,而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官方网站在协会概况中记载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是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民政厅批准于2008年7月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并非国家机关和金融机构。

基于上述规定,曾某搭建用于设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假冒网站并不是国家机关网站,也不是金融机构网站,曾某其行为也不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其他情形,遂向重庆市大足组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述辩护意见。
最终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对曾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旦亲朋好友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应当在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尽早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为当事人提出无罪抑或罪轻的辩护意见,使当事人得到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和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