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帮女友还债,还完马上被拉黑?恋爱脑请你们清醒一点!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存在着很多诱惑与陷阱,有些人的钞票是诱惑,有些人的美貌也是诱惑,人们很容易为各种诱惑所着迷,从而上当受骗。
案情回放 杨某、曾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以恋爱、结婚为目的相处,曾某告知杨某其有8万元外债,并多次向杨某倾诉苦衷,要求杨某借款帮其暂缓困境,后杨某自2021年6月共计借款83000元给曾某,曾某拿到借款后,拉黑杨某并离开长沙,拒不偿还借款,杨某人财两失,竹篮打水一场空,方才领悟,联系二十一世纪律所希望律师能帮助他拿回借款。
案件要点 根据委托人陈述和审查的证据,2021年5月底,委托人、曾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相恋。后委托人分别于6月9日、6月17日给曾某微信转2000元,共计转账4000元;6月18日,委托人又通过支付宝给曾某转账10000元,通过微信扫码方式支付给曾某8000元;6月25日,委托人为向曾某表达爱意,向曾某微信转账10000元;6月26日,委托人又向曾某转账1000元,同时表示给对方用于生活开支;同日,委托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曾某转账50000元。后双方感情逐渐产生裂痕,7月8日以后,曾某不再与委托人联系。 办理思路 情侣间小额转账或互赠红包可认定为自愿赠与。委托人于相识之初给曾某微信转账的两笔款项各2000元均属小额转账,恋爱期间通过小额转账以拉近距离、增进感情属于人之常情,符合双方交往实际情况,应视为委托人对曾某的自愿赠与。但委托人与曾某相识相恋不到两月,委托人向曾某支付的其余资金68000元,金额较大,超出了情侣恋爱期间正常开支,相识不久就赠与曾某大笔款项不符合常理。故上述68000元应认定为委托人对曾某的借款,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借贷关系并生效。曾某未偿还借款,构成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曾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杨某借款68000元。 律师提醒 世间存在着很多真诚与温暖,因此无论男女,追求爱情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要陷入“甜蜜的陷阱”。学会辨别真假,不要“上头”,尽量保持清醒,不要“恋爱脑”,否则一旦被骗结果可能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毕竟美好破灭不是金钱追回就能弥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