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例大学生被开除学籍案
大四学生易某无意中被人拉去参与一起校园考试作弊事件,易某随后被湖南某大学开除学籍,这对易某及其家庭打击巨大,易某家人四处求人但无果。冯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易某起诉该学校,认为该校开除学籍处分程序违法,要求学校恢复易某学籍。
一审,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湖南某大学开除易某学籍行政行为,被告湖南某大学不服上诉,该案进入二审阶段。
二审: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后易某学籍被恢复,顺利毕业,目前已经参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