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热点丨拖欠劳务工资不发,一文教你如何维权

本案中,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但被告梁某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出 具欠条认可尚欠原告罗某工资34 500元整,原告罗某持被告梁某出具的欠条主张债权,在没有证据证明该欠条本身及内容不真实的情况下,结合原被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对该欠条所载内容可予以认定。对于原告的损失部分,我方提供了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证明因被告拒不支付工资的行为,原告委托律师维权而产生了必要支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五百八十二条之规定,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欠款 34 5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34 500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7 日起按一年期 LPR 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并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000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现阶段虽然加大了涉农民工追讨工资的力度,但是由于疫情影响等原因,仍然存在大量拖欠农民工劳务工资的情况,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仍是主要维权手段。但在这过程中,需要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双方对于工资的约定、案涉工程量是否进行了结算等,最重要的是要和对方确定劳务工资的数额,以备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