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视点丨劳动仲裁成功支持2N赔偿金!_3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21视点丨劳动仲裁成功支持2N赔偿金!

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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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2022829日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客服一职,202282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2022829 日起至2025828日止。《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款第二点约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十三条第一款约定:劳动者同意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双方签订的《岗位协议》、《保密协议》等,同意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岗位协议》、《保密协议》等所规定之义务。
2022829日,申请人签阅了被申请人《员工手册》,《员工手册》第二部第一章第四节第二条明确: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赔偿金;第四部分第二条第三款明确:恶意散布公司、领导和其他同事的不实或负面言论,传播负能量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2023812日,申请人因工作问题在朋友圈发布了针对其领导的信息,同时设置了部分同事可见。2023817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恶意散布公司、领导和其他同事的不实或负面言论,传播负能量,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申请人做出《辞退通知书》,解除了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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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仲裁委认为关于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是否应支付申请人经济赔偿金的问题。
本案中,申请人因工作原因在朋友圈发表的情绪化发言,确有不当,但结合其发表的内容来看系对工作的抱怨和不满,属于就事论事,且该朋友圈内容仅部分同事可查看。仲裁委认为申请人的行为尚未达到恶意散布公司、领导和其他同事的不实言论或负面言论的程度,未给被申请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缺乏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10468(5234/x1个月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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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要得到合法保护,一旦权益被侵害时,应立即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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