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商培训成恋爱达人,恋爱技巧等于PUA大师!别上当!_4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情商培训成恋爱达人,恋爱技巧等于PUA大师!别上当!

04月13日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当我们赞美一个人的时候,会说"这人好厉害啊,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慢慢的,我们开始形成了一种观点"光是智商高的人未必会成功,情商高的人才更有可能成功"。伴随而生的,是大量的畅销书和辅导班,教你如何提高情商——小伙子,来来来,我看你骨骼精奇,只要八千八,秘籍拿回家!买了我这本情商宝典,你就走上成功的康庄大道了!然而,这些所谓的情商培训班真的可以让你走上人生巅峰吗?


案情简介


罗先生经网络认识向某,向某称自己出生于1988年,是一名情商培训讲师,可以帮助罗先生提高情商,顺利进入恋爱阶段再走入婚姻殿堂。罗先生缴纳7000元“情商培训资料费”和8300元“情商培训服务费”后,向某带罗先生理发、购买服装(理发、购买服装费用均由罗先生自行承担),并让罗先生背诵关于恋爱技巧的文章,罗先生背不出来,向某便称罗先生不配合。罗先生感觉自己上当受骗,到二十一世纪律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要点


我所律师考虑到罗先生刚大学毕业且涉案金额只有15300元,建议罗先生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罗先生欣然接受。律师审查证据材料后发现,向某培训内容违反公序良俗,甚至涉及“PUA”。律师经多方查证,发现向某并非出生于1988年,而是1994年,电话号码也没有实名制。律师给对方发了一封措辞严厉的律师涵,严肃告知向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如不及时悔悟,将来可能身陷囹圄。


办理思路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向某提供的培训资料都是讲授如何引诱异性以及操控玩弄异性情感,违反公序良俗,罗先生可以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向某退还培训费。此外向某虚假夸大编造各种成功感情经历,与罗先生认识之初即谎报年龄,提供没有实名制的电话号码,以非法占有目的诱骗罗先生缴纳15300元学费、培训费,涉嫌合同诈骗罪。

最终,向某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又迫于律师的压力,出具一份自愿退款协议书,承诺于指定日期前将15300元全额退还给罗先生。罗先生拿到向某的自愿退款协议书后,异常高兴,称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获得久违的轻松。

律师提醒


与人相处,特别是与异性相处,是一门艺术。但这种相处艺术,是在长时间的相处过程中,逐渐熟悉的过程。试图通过虚假的“包装”,以短期内吸引对方为目的,经营短期内的“恋爱”,这从根本上来说,违背了人类对情感的基本诉求,也公然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想要通过学习去收获一份爱情,注定是不会成功的。个别培训机构或个人利用了一些人急于求成的心理,试图把原本需要亲身实践方知其味的恋爱变成一条流水线,这从一开始便注定会成为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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