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将女子打伤住院,起因竟是打麻将_4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长沙一男子将女子打伤住院,起因竟是打麻将

02月21日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男子王先生(化名)因打伤他人,不愿赔付医药费16000余元,被法院强制执行中。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



女子被牌友打伤住院


2020 年10月25日晚,莫女士(化名)和王先生长沙岳麓区麻将馆内打麻将,因和牌的问题,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均有受伤。而莫女士受伤更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发当天,在警方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家属自愿签署了《治安调解协议书》,表示不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王先生则负担莫女士的医药费。


直到治疗半个月后,莫女士才出院。因为病情反复发作,她又重新入院治疗了一个多月。


经过鉴定,莫女士的伤情为轻微伤。在她治疗期间,王先生不闻不问,也没有出任何医药费。莫女士为了尽快拿到医药费,就找到了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牌友拒付医药费


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接到莫女士的委托后,办案律师郭才敏迅速梳理案情,建议莫女士先找对方协商,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准备起诉


然而,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王先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还是不愿支付医药费。


郭才敏律师认为,莫女士有权就可获赔的民事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于是,在他的帮助下,莫女士将王先生告上了法庭。



一审胜诉:女子获赔7000余元


在法庭上,针对争议焦点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以及对莫女士所主张的损失的认定问题。


郭才敏律师表示,王先生理应承担医药费。但是王先生未支付任何医药费,在调解中态度恶劣,不愿配合,可以认定《治安调解协议书》所附条件未成立。


此外,莫女士住院治疗花费高额成本,住院时长较长,存在实际的损失,郭才敏律师提交了《治安调解协议书》、病历记录等证据予以佐证。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王先生只需赔偿莫女士的医药费,故对莫女士主张的医疗费之外的其他损失赔偿请求均不予支持。


根据病历,不足以认定第二次住院治疗与王先生的行为之间直接的因果关系,故不支持莫女士主张的这部分的医疗费用。最终判决王先生向莫女士赔付医疗费7000余元。


莫女士不服一审判决,郭才敏律师马上进行上诉。


二审改判:女子获赔16000余元


在二审法庭上,郭才敏律师据理力争,表示莫女士伤情与王先生的侵权行为密切相关,一审判决认定第二次诊疗与王先生的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王先生应支付莫女士第二次住院诊疗费用。


郭才敏律师强调,双方的体格相差巨大,王先生身高180cm以上,体重超80公斤,而莫女士只是一名弱女子。同时通过证据可知,因王先生的殴打行为,莫女士头部受创严重,给她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精神创伤。


在莫女士治疗期间,王先生不仅没有探望,对于他应承担的治疗费用更是分文不出,足以体现出他对此事的极度不负责任。


王先生声称经济困难,赔偿费用过高,却在一审时聘请2位不同律所的律师出庭应诉,足以证实王先生所言不实。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最终撤销岳麓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判王先生向莫女士赔偿医疗费16000余元。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第二次住院费用与本案无关的意见不当,予以纠正。本案中,王先生对莫女士第二次住院的医疗费提出异议,但未提交证据予以佐证,他自身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为明莫女士住院时还存在其他疾病的诊疗,故酌情认定王先生赔偿80%的医药费,共计应当赔偿莫女士16000余元。



强制执行:维护合法权益


莫女士原以为判决生效后,王先生会履行赔付义务,但是2个月后他仍然没有付医药费。


无奈,莫女士再次找到郭才敏律师,寻求解决办法。郭才敏律师建议莫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很快,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由于法院未发现王先生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便采取了限制其高消费措施,并在网上公布。


一一姐有话说


本案中,双方可以成为朋友,却为了牌桌上的小小不快大打出手,甚至闹上法庭。


打架无赢家。那么,你知道打架成本有多高吗?

打架一时爽,打完悔断肠。出手打人,伤人害己,除了行政处罚还有民事赔偿。发生纠纷后需冷静处理,用合法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多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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