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款变为贷款,借了钱却迟迟不还钱,我所律师起诉对方偿还贷款,最终补偿近7万元_4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购车款变为贷款,借了钱却迟迟不还钱,我所律师起诉对方偿还贷款,最终补偿近7万元

03月02日

 委托人于被告工作的公司买车,因被告资金出现问题,希望委托人以名下购买的汽车办理7.8万元的贷款,委托人同意了,被告向委托人出具承诺书载明委托人所购买的车辆为全额购款,所做的按揭由被告来还。但被告偿还3期后再未偿还剩余贷款。委托人遂找到二十一世纪律所,起诉被告要求继续偿还贷款。经审理查明,法院主张我方权利,判决被告偿还贷款5.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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