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视点丨网恋被骗钱,对方删除好友玩失踪怎么办?


90年的小赵因为工作忙一直没有交女朋友,平时的下班时间只能刷刷交友软件,因此认识了网恋女友小优。双方恋爱期间甜蜜不断,小优总能哄得小赵心花怒放,当她娇滴滴地说自己没钱花了要还花呗时,小赵总是二话不说直接转账,平时520、1314的红包也发了不少。但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双方就产生了矛盾与争吵,小优删除好友玩起了消失。没有办法,小赵找到律师求助,应该怎么挽回他的损失呢?这些钱,是借款?是赠与?



3.小优的收款账户为支付宝商户“翔翔果蔬直销店”,对认定小赵的转账金额是否有影响?


另外,恋爱中发生的转账往来并不应当然看作为是借款或赠与,应当根据转账时双方的约定、说明、金额、转账钱款的性质等进行综合判断。本案中,原告小赵在转账前已经明确告知对方部分钱款系出借款,可见小赵并未自愿将钱款赠与给小优。但特殊金额的520、1314等款项具有特殊意义,一般会被视为转账方的自愿赠与。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收款人出具的收款账户,无论是否是本人账户,只要付款人按照其要求进行了付款,都应视为付款人完成了付款义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本案被告虽未向原告出具借条,但根据原告提供的原、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实原、被告在在 2021年2月1日、2月7日、2月14日、3月7日的5笔款项往来中形成了借贷合意,被告应予以返还。“520”、“1314”等线上转账,由于其谐音与情侣之间示爱语言高度一致,除非相反证据证明外,该转账应视为基于示爱作出的赠与,不应返还。另外,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应当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判令被告小优返还小赵59872元。

对于该结果感到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