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视点丨"解约绝招!揭秘网络直播合约陷阱,避免高额违约金"
09月14日
网络直播行业近年来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主播们加入其中,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些合约陷阱。一旦签署了合约,解约就变得异常困难,甚至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不久前,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找到律所,向我们诉说了她的烦恼,希望我们用法律的方式帮她解决。

女孩名叫丁香(化名),毕业后来到长沙找工作,发现A公司正在招聘网络主播,零经验也不要紧,薪资诱人。丁香面试后,A公司告诉她,平时只需要在抖音上进行直播,聊聊天唱唱歌就行,直播的收入和她四六分成,公司提供食宿和直播设备。丁香没有再犹豫,选择和A公司签订了演艺经纪合同。
刚开始的直播非常顺利,丁香因为漂亮的外形受到了许多追捧,直播间内出现了好几位“大哥”,一掷千金搏她的欢心。但公司内部有派系争斗,经营管理出现了很大程度的混乱,丁香应得的工资都有2个月没有发了,公司高层领导还爆出了骚扰主播的消息。除此之外,丁香的运营为了维护“大哥”,总是教导她发送不良信息,刚毕业的丁香实在无法忍受。在这种情况下,丁香提出了解约,公司却调转矛头,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丁香支付极高额的违约金。丁香这才找到了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应诉。

2、要求丁香赔偿A公司违约金20万元,扶持丁香而支出的费用8万元;
一、丁香是看到了公司的招聘广告才选择入职,公司平时也对丁香进行了考勤管理,迟到、旷工都会扣钱,直播的收入也是进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向丁香发放,是否可以主张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关系?若能成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丁香就没有义务向公司支付任何赔偿金或投入成本。《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因此,要注意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从人身隶属性和经济隶属性上去综合考虑主播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二、如果双方不成立劳动合同关系,而是经纪合同关系,公司诉求的违约金请求基础在哪里? 要综合双方的具体违约行为、违约时间、违约程度入手,再综合公司诉请的违约金是否有合同约定,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若主播存在恶意跳槽、欺诈公司等明显违约行为,高额的违约金一般会得到支持。但更多的情况,高额的违约金没有足够的事实与理由支持,法院会酌情核减。第三,关于公司诉请的投入成本,要看是否已经实际支出,公司应当拿出相应的凭证。在本案中,公司诉请的直播设备都是公用的,公司所有主播轮流使用,并非特意为丁香一个人而购置。第四,关于律师费。一般而言,律师费的承担需要有明确约定,并且需要支出律师费的一方提供律师代理合同及支付律师费的凭证(一般为律师费发票)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成为网络主播虽然收入诱人,但高收入也伴随着高风险。签约主播经纪合同前,一定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和解除条款,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