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所律师积极辩护_5_成功案例_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当事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所律师积极辩护

03月06日

当事人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方律师为当事人积极辩护,法院根据多方辩词最终轻判当事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返回上一页

联系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万达广场B区写字楼22009 -22010

联系电话

13142021186

联系邮箱

42007147@qq.com

回到顶部

13142021186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客服微信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433号

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15099号-1

Copyright © 2020 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

图片视频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致歉

预约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