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说法丨危险驾驶罪获得缓刑的判决结果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嫌疑人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载有两名乘客的情形下,驶至某路段时,与对向一辆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警方到达现场后,经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62mg\100ml。交警遂即将其带至某医院进行抽取血样,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45.15mg\ml。经某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其还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示:醉驾案件中 "道路""机动车" 的认定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 "道路""机动车" 的规定。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是否认定为 "道路", 应当以其是否具有 "公共性,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 作为判断标准。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特定来访机动车通行的, 可以不认定为"道路"。),此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最终给予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律师认为在此类案件中,首先应当仔细审查血液样本提取、封装、保管是否规范;其次看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中送检、出具鉴定意见;第三鉴定过程是否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再结合本案中嫌疑人存在的可以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如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嫌疑人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本案中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罚4……、5……;
在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对律师主张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从轻、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均予以采纳。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xxxxx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