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落款写“小名”,对方拒不还款还能追回吗?
基于人情关系而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往往因是“老熟人”“好朋友”而“抹不开面子”,为帮忙而借钱,一般都是随手简单写一份借条或欠条作为凭据。但这些内容不尽完备、书写极不规范的“条子”在发生纠纷时,就容易产生很多无法认定的法律问题。
案情回放 陈某与李某系同一村村民,李某几年前因经济原因向陈某借款93000元,陈某为了帮李某,将自己的家庭存款和向自己岳父借来的钱总共93000元出借给李某。后陈某催促李某还钱,李某一直说会还,但一直未还款。直到2019年5月14日,陈某催促李某还款,李某保证还款并向陈某出具了借条,约定2019年年底前还清。2019年12月31日,陈某催促李某还款,李某未还。故陈某委托我所律师代理起诉李某。
案件要点 本案中,委托人是通过现金支付给李某的,李某声称虽然签署的借条。但是其并没有收到陈某出借的借条。基于此,本案律师通过查找委托人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李某曾向委托人转账了2000元,于是主张该转账系李某归还委托人的部分借款。 办理思路 本案为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我所律师收集证据过程中发现,借条中的出借人全名不是委托人本名,而是他的小名。李某也借此说委托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委托人本来胸有成竹觉得李某不会耍无赖,没想到李某以此为由否认其没有向委托人借钱的事实。基于此,本案律师走访委托人与李某所在村,询问村内的人及村委,确定借条上的出借人确实是委托人本人,于是律师收集了相关方面的证据。该证据也受到法院认可。 本案开庭后,法院支持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以胜利告终。 律师提醒 借条上签的不是本人真实的名字在民间借贷中已经出现的越来越多。目前,笔迹鉴定的技术已比较成熟,可以鉴定笔迹是否为同一人所写,也可以鉴定笔迹是否为同一时间所书写。一般来说,鉴定是否为同一人所写的字迹,准确率在99%以上。所以,很多想抵赖的人最后都逃不过笔迹鉴定这一招。但为了避免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建议出借一方对于借款人的借条还是要进行必要的规范。 对于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一定要对方写清楚姓名,最好是与身份证上的姓名进行核实,比较简便的做法是可以在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借条。


